业绩预告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创源股份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炒股就看,业绩预告异较源股权威,实际时修收警示函专业,净利及时,润差人全面,未及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正创
来源:宁波证监局
关于对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份及任召国、相关邓建军、业绩预告异较源股杜俊伟、实际时修收警示函赵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净利决定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召国、润差人邓建军、未及杜俊伟、正创赵雅:
经查,份及2022年1月28日,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350万元至2025万元。4月7日,创源股份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修正为755万元至1100万元。4月22日,创源股份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46.67万元。创源股份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创源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任召国作为创源股份董事长,邓建军作为创源股份时任总经理,杜俊伟作为创源股份财务总监,赵雅作为创源股份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创源股份上述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你们应当于收到本决定后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宁波证监局
2022年9月23日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 四川银保监局陈育林:积极助力四川在稳住全国经济基本盘中勇挑大梁
- 李家超:“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下香港入职青年已逾千人
- 新式茶饮消停了吗?
- 隔夜要闻:美股收高中概涨跌不一 美科技业迎下岗潮 中期选举前“特朗普概念股”异动 英爆发抗议要求提前大选
- 一财社论:中国资本市场开启估值体系重构
- 险资十年成绩单:平均收益率5.28%,投资股票占A股流通市值3.77%
- 美媒:脸书母公司Meta称将裁员1.1万人,系该公司历史最大规模
- 寿险业“硬核天团”来袭!为转型把脉开方
- 全国性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会召开!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推动“保交楼”工作加快落实
- 一年买掉1万亿元奢侈品!中国国内首次登顶全球最大奢侈品市场